编者按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新《条例》)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新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,坚持严的基调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,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,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在市交建投集团党委的带领下,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学习《条例》,并积极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学习感悟,谈认识、谈举措、谈打算。
李俊涵鹰潭市交建投集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
1月25日,集团纪委张勇书记针对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意义及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,通过张书记的解读使我深刻理解《条例》精神实质、核心要义。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纪检干部,我将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,与日常的工作结合起来,不断提高履职能力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把握《条例》主旨要义。加强对《条例》的系统学习领悟,深刻理解《条例》精神实质、核心要义,重点把握纪委的职能定位、领导体制、产生和运行、任务和职责、自身建设和监督等方面内容,真正做到学有所成、学以致用、学用相长。二是坚持学用贯通,提高履职本领。通过学习《条例》与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相结合,进一步做好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政治监督、开展执纪问责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。三是坚持对标对表,加强自身建设。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,时刻保持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、头顶有利剑、耳旁有警钟,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、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、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,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。
徐飞瑞道公司党支部书记,交投实业公司副总经理
2024年1月25日上午,市交建投集团进行专题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学习之深入彻底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,充分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。作为一名国企党支部书记,深知纪律是管企治企的“戒尺”,以下是我的一些学习感悟。
一、加强学习,武装头脑
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颁布后,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做到学思用贯通、知信行统一。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条例》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,深入学习《条例》的精神内涵和条款规定,搞清楚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。自觉将《条例》作为工作生活的准绳和规范,用以指导、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,融入日常、化为习惯,养成纪律自觉。
二、严于律己,保持定力
此次修订《条例》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一个总体特征,这就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强调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不断增强自我革命能力。因此,将时刻谨记以严于律己的态度开展今后工作中,做到以下几点:一是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;二是在人才培养任用上全周期从严,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选人用人管理制度,做到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。三是做到强化责任担当,以身作则,以上率下,将企业发展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。
三、敢于斗争,善于斗争
《条例》中明确指出,在工作中不敢斗争、不愿担当,面对重大矛盾冲突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在做好自我守纪的同时,对于在工作、生活中发现的违反党纪的问题,要积极斗争、勇于斗争。敢于担当作为,既是政治品格,也是从政本分。更要强化责任意识、担当意识,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、铁肩膀、真本事,勇于担当、善于作为,迎难而上、知难而进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鹰潭市交建投集团高质量发展冲锋在前。
方雨婷 鹰潭市交建投集团办公室职员
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也是党员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坚持问题导向,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,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,坚持严的基调、严的措施、严的氛围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体现。通过学习《条例》,我深刻地认识到,作为一名党员,必须要遵守党的纪律,坚守初心使命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始终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,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同时,作为一名国企党务工作者,还要进一步深入领会《条例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,切实把自己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,强化自我约束,促进担当作为,要在廉洁上“管得住手脚”、在事业上“放得开手脚”,积极担当作为、干事创业,将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实效。
郝付东 公路工程公司职员
2024年1月25日上午在市交建投集团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着力提髙纪律建设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针对性,通过学习,本人有以下几方面体会。
一、要充分认识学习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增强拒腐防变意识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,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严守纪律底线。打牢思想基础,筑严思想防线,常修为政之德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怀律己之心,增强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。
二、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
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,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,普遍反映出一点,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公车私用、不清楚哪些饭该吃,哪些饭不该吃。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、小动作、小利益开始,诱发他们私欲膨胀,造成对国家、对社会、对人民、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;有些“线”千万不能踩,古人云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要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,积极向上,不求名利,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;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,自觉摈弃贪图享受、唯金钱至上论,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。
三、要自觉接受监督,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
作为建筑公司的一名项目管理者,手中有一定的权力,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,用好了能为民造福,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“罪”。因此我要处理好信江新区综合路网18条道路、30多个班组之间的关系,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,严格依法行政,尽职履责,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,小节上从严把握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哪些事能做,哪些事不能做,不违法不违纪,守住纪律的底线;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为实现交建投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努力。
吴小华公路工程公司职员
2024年1月25日,集团党委就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进行了宣贯。通过集团纪委张勇书记的领学,我的党性得到了锤炼,一是深刻了解了党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决心;二是加深了对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理解,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;三是让我在工作之余及时学习到了新的理论知识,以便我紧跟党中央的步伐,与党中央保持同步。
同时通过这次学习让我再次审视自己入党的初心和使命,提醒自己要绷紧党员高标准要求的这根弦,要对权力怀有敬畏之心,把规矩挺在前面,老老实实做人,踏踏实实做事。在工作生活中要主动担当作为,勇于发扬先锋模范作用。
吴国富 公路工程公司职员
近日,集团纪委组织全体员工对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进行了学习,就所学内容本人有以下体会。
作为一名普通党员,如何学习贯彻好新条例,将其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政治性和重要性,学深悟透,领会其精神实质,尤其是增加和修改的内容。其次要落实在行动上,做到学以致用,知行合一,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,从自身做起,从深刻反思自己的不足、补齐自身短板做起,从思想深处剖析自己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对照《条例》规范自身行为,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习惯。
通过学习,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铸成大错的党员,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、小利益开始,不顾党员的基本原则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。所以我们应该时刻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为镜子,防微杜渐;在工作中不断完善、不断进步,把党员的纪律要求刻在心里,对党的纪律怀有敬畏之心;时时刻刻警钟长鸣,打牢思想基础,筑严思想防线,从点滴小事做起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在利益诱惑面前始终不忘党的纪律,不忘初心,坚守本心,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、逾越红线、触碰高压线;踏踏实实做事,清清白白做人;做一名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好党员。
江强强 公路工程公司职员
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3次修订《条例》。《条例》印发后,鹰潭市交建投集团纪委书记张勇迅速组织大家传达学习,全面学习领会《条例》修订的重大意义、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。通过专题解读,进一步深化了党员干部对新修订《条例》的认识和理解。《条例》坚持严的基调,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;通过严明政治纪律,带动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全面从严。《条例》坚持靶向施治,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,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,充实违纪情形,细化处分规定,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,切实让铁纪“长牙”、发威,让党员干部重视、警醒、知止。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,我们要严于律己,不碰纪律红线,守住廉洁底线。